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无线电管理局召开卫星电视接收信号干扰查处工

时间:2010-12-16 22:07 来源:无管局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查处卫星电视干扰器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原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紧急通知》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日前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卫星电视接收信号干扰查处工作座谈会,就部分省市卫星电视干扰器干扰群众正常收看卫星电视节目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陕西五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参会代表分别介绍了各省治理卫星干扰器的总体情况。从介绍的情况来看,个别省卫星电视干扰器干扰卫星电视节目的情况非常严重,无线电管理机构一年内要处理近百起卫星电视干扰器造成的干扰,已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收看卫星电视节目,特别是干扰国防、新闻出版等重要部门通信设施的正常工作。

  会上代表们还对擅自架设卫星电视干扰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无线电管理部门如何做好治理卫星电视干扰器的工作进行热烈的讨论。代表们认为,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广电部门、公安部门,积极调动各移动运营商的积极性,采用行政和执法并用的办法有效解决、遏制擅自架设卫星电视干扰器的蔓延趋势,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要通过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把治理擅自架设卫星电视干扰器的工作转变为多部门分工明确的长效管理制度。

  会上,代表们还对无线电管理局起草的《关于查处卫星电视干扰器干扰的查处工作程序(草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