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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卫星备用信号源业务办理流程

时间:2021-12-04 09:54 来源:广电总局卫星直播中心 作者: 点击:

根据总局有关要求,需使用直播卫星备用信号源的播出单位(以下简称“播出单位”),请参阅“新增直播卫星备用信号源业务办理流程”,遇到已有直播卫星备用信号源无法正常工作的,请参阅“直播卫星备用信号源异常处置流程”。

一、新增直播卫星备用信号源业务办理流程

1、播出单位需确认备用的节目

播出单位可作备用信号源的节目有高清电视、标清电视、广播三类(节目名单见附件1)。具体节目内容也可关注“国家广电总局卫星直播中心”公众号后查看。遇有节目更新我中心会第一时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高清电视:提供28套高清节目作为备用信号源。

标清电视:提供58套标清节目作为备用信号源。

广播:提供51套广播节目作为备用信号源。

高清节目需取得高清节目备份使用授权。

2、采购专业型接收机

根据《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号)的有关要求,播出单位须向获得总局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专业型)入网认定证书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列表见附件2)进行采购。

播出单位与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由企业将采购协议、备份节目等信息及时提交给卫星直播中心,经中心核对无误后,企业可向进口代理商采购接收节目用的通用接口卡,并组织向播出单位供货。

3、备用信号源节目授权

播出单位收到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专业型)和通用接口卡后,向中心提供包含播出单位盖章、通用接口卡大小卡对应关系、拟授权节目名称等信息的确认函(建议格式见附件3)。

卫星直播中心按照确认函的通用接口卡大小卡对应关系、拟授权节目名称等信息发送节目授权,请播出单位组织按约定时间接收授权(接收授权注意事项参见附件4)。

二、直播卫星备用信号源异常处置流程

1、接收故障诊断

播出单位出现接收异常时,建议在企业技术人员协助下进行以下诊断:确认天线安装正确,信号可以锁定;确认接收机正常开机,参数配置正确;确认使用的大小卡与确认函中的对应关系一致,确认插入方式正确;确认通用接口卡解扰的节目为确认函中填写的节目。

也可以使用正常解扰的接收机或者正常解扰的通用接口卡(注意大小卡对应关系应与加密卡系统或确认函中对应关系完全一致)进行机卡互换解扰测试,确认接收机或通用接口卡是否故障。如确认接收机或通用接口卡故障,请联系企业进行更换。如以上检查均正常,可进行重发授权。

2、故障卡替换

如播出单位确认通用接口卡故障,应及时将故障卡转交给原采购企业;企业接收到播出单位的故障卡做好信息记录后(包含:大小卡对应关系、授权节目、使用单位等),及时将故障卡转递给加密卡生产企业;加密卡生产企业1周内完成故障卡分析、诊断,将故障卡损坏情况告知中心,申请对替换后的大小卡下发原节目授权;中心收到提交的故障分析报告,约定时间进行节目授权。新授权的通用接口卡按原流程交付给播出单位。

3、重发节目授权

通用接口卡授权指令发出后,用户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广电总局卫星直播中心”,进入会员中心,选择重发授权,根据后续提示选择基站用户,点击下一步,扫描加密卡条形码或填写加密卡号后点击重发授权,自助办理已授权工程机的节目重新授权。

4、增加节目授权

播出单位如遇到原授权节目满足不了需要,需增加时,请以纸质申请函的形式快递或传真至中心(010-86097040),待中心核实确认后,会及时联系播出单位进行新增节目授权指令的接收。

附件:

1.直播卫星备用信号源节目名单

2.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专业型)生产企业联系信息表

3.确认函

4.接收授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