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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立法

时间:2010-12-16 21:51 来源:无管局 作者: 点击:

        2010年11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和无线电管理局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以及部分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谢远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政策法规司李长喜处长主持。

        近年来,由于卫星覆盖面广、建设快以及卫星终端具有移动灵活等特点,我国的卫星移动终端处于日益增多的趋势,内容也由单一的语音、数据发展到视频、宽带等多种业务并存。目前我国对卫星移动终端还未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为加强对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的管理,避免不同系统间产生有害干扰,我部起草了《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管理办法》,对管理的对象以及具体的措施进行了说明。在此次海南会议中,与会代表针对管理的对象以及管理的尺度发表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政法司对讨论中的焦点问题从立法的角度给予了相应的解释,无线电管理局也针对具体的条款以及管理目的进行了说明。

        此次会议确认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确定进一步修改的思路。推进了《办法》出台进程,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